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
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0年4月14日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是党领导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紧迫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全面落实中央的各项部署,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当前,北京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市情的新变化,面对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重任,学习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途径,在新的实践中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有利于推动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党的生机和活力,努力使全市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