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八达岭高速路主路出京方向水关出口至110国道辅路茨沟路口之间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第27号)
为保证延庆县110国道辅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4月30日起,八达岭高速路出京方向主路水关出口至110国道辅路茨沟路口之间道路,昼夜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但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下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每天19时至次日7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