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属监狱、劳教所、局机关、市律师协会党委:
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司法部、厅的要求,为不断完善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经过修改,已经局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
2010年4月22日
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执行和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为中心,突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工作,建成具有我市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党风、政风、警风和行风水平进一步提高,腐败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协调发展。二要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三要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和惩处有力的辩证关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注重阶段性任务与战略目标的有机结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五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