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方式,强化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监管措施
实施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重点在零差率销售,难点在长效价格监管,基于这一认识和要求,对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必须树立全新的观念,以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作为价格监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结合2006年我市开展的“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在保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政策服务、自律服务、维权服务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探索构建“六个一”立体监管网络。一是设置价格公示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张挂一张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有条件的地方设置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滚动屏,公示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价格;二是配备价格专管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备一名素质高、责任感强的价格专管员,并由区、市价格部门适时进行价格政策和业务培训,搞好内部价格管理,及时沟通反映情况;三是建立药品价格台帐。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好一本基本药物价格台帐,记录基本药物的购、销、存数量及其价格,便于医院内部管理和接受监督检查;四是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根据集中管理、逐级负责、分层把关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工作责任分解到业务科室,落实到岗位人员。同时设立咨询复核台,负责向病患群众咨询举报;五是建立完整的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诚信档案。完善我市现行的价格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查一个、录一个的原则,详细记载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实行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六是建立基本药物动态价格监测机制。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使用品种、数量以及实际执行价格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加强调研,完善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措施
实施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价格政策的走向,决定着对基本药物价格监管也将是一个不断调整、变化、完善的过程。从前段各区、市实施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检查情况看,发现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的发生,既有政策制定层面的问题,也有执行过程中难以操作方面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将调查寓于检查之中,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清一手材料,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改进和完善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价格政策措施,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我市过渡期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