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鄂公安规〔2009〕1号)


各市、州、县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省公安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5件(详见附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鄂公通字〔1997〕113号)。废止理由:其所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湖北省消防管理规定》均已废止。

  二、湖北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鄂公通字〔1997〕130号)。废止理由:其所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湖北省消防管理规定》均已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