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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月13日至1月25日)

  在对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有力、有序、有效、广泛深入地开展,成立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 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朴 逸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显友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坚 南岗区政府区长
  于沐琳 道外区政府区长
  于得志 平房区政府区长
  马 彬 市工商局局长
  孔庆勋 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办主任
  曲维嵩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任纪善 哈铁路局局长
  刘文成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 臣 松北区政府区长
  刘志军 呼兰区政府区长
  刘明烈 市卫生局巡视员
  孙洪庆 香坊区政府区长
  杨 杰 市旅游局局长
  杨靖武 市农委主任
  张万平 阿城区政府区长
  张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基春 市环保局局长
  季卫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姚劲松 市商务局局长
  查世纯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宫喜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赵登峰 市水务局局长
  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贾剑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冀平 道里区政府区长
  程颖刚 哈报业集团社长、总经理
  慕 莹 市卫生局局长
  潘鸿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主任由张鹏、刘明烈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实施“三优”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摆上日程,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和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之中,进行严格考核。要确保工作有安排、措施有保证、重点有突破,形成整体推进、逐步深入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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