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月13日至1月25日)
在对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有力、有序、有效、广泛深入地开展,成立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 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朴 逸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显友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坚 南岗区政府区长
于沐琳 道外区政府区长
于得志 平房区政府区长
马 彬 市工商局局长
孔庆勋 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办主任
曲维嵩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任纪善 哈铁路局局长
刘文成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 臣 松北区政府区长
刘志军 呼兰区政府区长
刘明烈 市卫生局巡视员
孙洪庆 香坊区政府区长
杨 杰 市旅游局局长
杨靖武 市农委主任
张万平 阿城区政府区长
张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基春 市环保局局长
季卫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姚劲松 市商务局局长
查世纯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宫喜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赵登峰 市水务局局长
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贾剑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冀平 道里区政府区长
程颖刚 哈报业集团社长、总经理
慕 莹 市卫生局局长
潘鸿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主任由张鹏、刘明烈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实施“三优”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摆上日程,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和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之中,进行严格考核。要确保工作有安排、措施有保证、重点有突破,形成整体推进、逐步深入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