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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桂政发〔20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年是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于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为“十二五”规划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意义重大。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0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目标为:

  --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2%,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15.5%和11.5%;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3.72%,二氧化硫排放量与上年持平;

  --财政收入增长1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其中出口总额增长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5%左右;

  --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以上,主要江河三类水质达标率96%以上;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

  --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对于以上目标,主要考虑:一是“十一五”前四年我区经济平均增速达到13.8%,分析今年各种产业、需求等因素可以支撑经济增长12%,如果目标定得过低,与实际增速相差过大,不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不利于解决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和改善民生等问题。二是实现国家提出广西到2015年人均GDP达到西部地区中等水平、到2020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目标,未来10多年经济增速必须达到12%以上。三是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改善民生等工作要求,既提出经济总量指标,又提出结构调整、对外开放、人民生活和社会事业方面的指标,以及节能减排、人口控制和空气与水环境等约束性指标。总的来看,在今年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在12%是比较合理的,在实际工作中,仍需坚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改善环境的基础上,能快就不要慢的原则,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实现今年的发展目标,必须紧紧抓住新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把中央的支持转化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果;必须继续坚持“三个优先发展”和“四个非常”,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地实施下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保持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围绕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想方设法大上项目、上大项目,加大融资、加大投入,激活民间资本,推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1)继续统筹推进自治区及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全年完成投资超过3500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超过1700亿元,市层面超过1800亿元。新开工1157项,年度投资911亿元;续建和投产2868项,年度投资2603亿元。(2)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完成投资1250亿元。新建和续建铁路项目25个,区内建设总里程约4000公里,力争铁路投资完成400亿元以上;新建和续建高速公路项目28个,建设里程3245公里,力争公路水运投资完成6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南宁、桂林机场扩建和河池民用机场建设,开展柳州、梧州、百色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力争民航投资完成20亿元以上。(3)全力抓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将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地方配套资金、招投标以及工程质量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中央扩大内需前四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围绕“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以及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等中央投资的方向和重点,继续高质量严要求组织申报一批扩内需投资项目,切实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4)坚持用市场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拓展对接项目渠道,加强衔接沟通,落实贷款条件,尽快放款用款,不断扩大信贷总量。充分发挥广西交通、铁路等投资集团平台作用,创新投融资方式和手段,积极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本金。加快设立产业投资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北部湾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南南铝业、丰林木业等一批企业境内外上市,继续推进广西农垦、钦州开投、桂林经投、柳州东城、南宁城投等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参股等不同方式投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继续策划引进大公司、建设大项目、带来大投入。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活动,进一步提高合同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竣工率。(5)加强投资运行管理和协调服务,完善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制度,加强投资形势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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