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0〕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
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课程方案》从2010年秋季开始实施。
《课程方案》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教学评估、检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教育局、师范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我厅将对全省中等专业学校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统筹管理,统一开发课程教材、统一学籍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程方案》实施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对《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山东省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
课程方案(试行)
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在汲取国内外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参考相关学校的课程设置,特制订我省三年制中专层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新型幼儿教师的总体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
1.课程设置要有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坚持德育为首,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与师德教育,坚持面向幼儿园。
2.课程设置要强化素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3.课程设置要体现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和实践课的有机结合,优化课程整体结构,为学生的主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