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全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青震指[2010]5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就全省上下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全力以赴支持玉树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长期性的艰巨性,大力提倡厉行节约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时间长、要求高、涉及面广的艰巨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支持做好玉树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统筹开展支援灾区重建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从全力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出发,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节约办事,引导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共援灾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控制和压缩“人、车、会”等一般性支出
(一)加强人员编制管理。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越权、违反程序或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不得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超编进人,不得擅自改变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事业编制使用范围,防止因违反编制管理变相增人而引起行政经费过快增长。
(二)减少公务用车支出。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更新、购置新车。2010年各单位车辆编制定额原则上不作增加调整,除年初已安排的车辆采购中达到报废条件必须更新的车辆外,不再安排新购汽车经费。同时,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三)压缩会议经费支出。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召开全省性大会。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和参会人员;具备条件的,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要积极推行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2010年,除省委、省政府批准召开且会议经费已列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外,省直部门自行决定召开的会议,经费一律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不再另行安排会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