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渔办〔2010〕35号)
沿海各区、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贯彻好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海洋局《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要点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要点
一、2010年海洋科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和2010年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坚持海洋科技支撑海洋经济发展,服务海洋管理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和“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围绕全局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海洋科技工作。
二、海洋科技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挥学会的平台作用,加强科技兴海工作合作交流
要加强对海洋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海洋学会的平台作用,构建海洋科学技术与信息的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我市海洋科技的繁荣和发展。建立“科技兴海”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研究解决“科技兴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科技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市)的联动,加强科技兴海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推动科技兴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加强培训与推广,推动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的实施
一是以贯彻落实《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为中心,加强科技宣传,积极推动落实“十二五”规划科技兴海政策措施。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推动科技兴海规划的实施。加强渔业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举办水产技术和知识更新培训班,积极推广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及优势品种的健康养殖技术等。三是建立科技兴海信息制度,及时通报海洋科技工作信息,交流科技工作经验,丰富科技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