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工作考核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责任制,要把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逐级量化,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考核一次,考核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通过每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考核结果。全市每年召开一次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大会,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强宣传,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明确责任,搞好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层层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和技能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家喻户晓。
(二)表彰先进,营造良好氛围。要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交流推广,相互借鉴,指导推动工作开展。要培育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表彰技能提升工程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技能培训、参与技能培训、支持技能培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讲解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利用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互动交流,接受举报投诉,提供咨询等多项服务。编印全民技能提升宣传资料和手册,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行业深入宣传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做好技能提升工作的热情。市县两级要在过往群众较多的繁华街道和乡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技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
附件:
2010年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责任目标任务
项目名称
| 责任
单位
| 年度目标
任务(人)
|
百
万
培
养
计
划
| 企业职工
| 市工信局
| 100000
|
下岗失业人员
| 市人社局
| 10000
|
农村劳动力
| 市人社局
| 37000
|
高校毕业生
| 市人社局
| 4000
|
创业培训
| 市人社局
| 2000
|
两后生
| 市教育局
| 13000
|
阳光工程
| 市农业局
| 10000
|
雨露计划
| 市扶贫办
| 3000
|
退伍兵
| 市民政局
| 1000
|
困难职工
| 市总工会
| 1500
|
青年农民工
| 团市委
| 2000
|
妇女培训
| 市妇联
| 15000
|
残疾人
| 市残联
| 1500
|
合 计
| 200000
|
备注
| 各责任单位每半月报一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上半月进展情况于当月18日前报,下半月进展情况于下个月3日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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