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抚顺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职业病防治体系初步建立,职业病高发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是由于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以及防治基础较差等原因,全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仍很严峻,以尘肺病、职业中毒为主的职业病严重威胁职工的身体健康,职业病危害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劳动者健康这一根本目标,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防治工作体制,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 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