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亭 | 0217 | 中心区、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和东城区由市公安局负责;许昌县城区由许昌县政府负责。 | 外观整洁、无损。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 |
48 | 市容环境类 | 公共
厕所 | 0301 | 中心区由市城管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其它此类部件由权属单位管理。 | 外观整洁,上、下水设施完好,无粪垢、尿垢,保洁正常。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 |
49 | 公厕
化粪池 | 0302 | 化粪池盖完好,无粪便漫溢现象。 |
50 | 公厕
指示牌 | 0303 | 完好、稳固,设置正确无损坏。 | 一般应在24小时内解决。 |
51 | 市容环境类 | 垃圾间(楼) | 0304 | 中心区和魏都区现有的此类部件由市城管局负责;魏都区增设的由魏都区政府负责;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外观整洁、无外溢。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 |
52 | 垃圾箱 | 0305 | 中心区由市城管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外观整洁、完好、无缺损。 | 一般应在24小时内解决。 |
53 | 灯箱
霓虹灯 | 0306 | 无违法设置的灯箱、霓虹灯、广告牌匾。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断字缺亮、无安全隐患。 | 一般应在7天内解决。 |
54 | 广告
牌匾 | 0307 | 一般应在7天内解决。 |
55 | 园林绿化类 | 古树
名木 | 0401 | 中心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树木生长正常、无重大病虫害、无刻画等明显人为破坏痕迹;围栏完整、洁净、无损坏;标示牌完整、无损。 | 2小时内通知古树名木所在单位和个人到现场实施维护。一般应在24小时内解决。 |
56 | 行道树 | 0402 | 树木生长正常、无倒伏、无重物悬挂、无安全隐患、无重大病虫害;树桩完整绑扎、牢固;树穴绿化完整、无枯死;树穴石完整、无破损;挡墙完整、无破损。 | 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处理。应在24小时内解决(季节栽种除外)。 |
57 | 护树
设施 | 0403 | 护树设施设置规范,完整、无缺失、损坏,运行正常,无歪斜。 | 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验,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天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天内解决。 |
58 | 花架
花钵 | 0404 | 花架、花钵整洁、完好无缺损,无明显积尘,花钵无缺株。 |
59 | 绿地 | 0405 | 绿地无污染,无垃圾,无杂草、枯枝,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无焚烧草皮现象,各种园林设施完好。 | 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验,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 |
60 | 园林绿化类 | 雕塑 | 0406 | 中心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雕塑完整、无缺失、损坏,无明显积尘。 | 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验,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天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天内解决。 |
61 | 街头
座椅 | 0407 | 无缺失、损坏,设置稳固,无明显积尘。 |
62 | 绿地
护栏 | 0408 | 护栏设施设置规范,完整无缺失、损坏,运行正常,无歪斜。 | 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验,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天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天内解决。 |
63 | 绿地维护设施 | 0409 | 完整、无缺失、损坏、运行正常。 |
64 | 喷泉 | 0410 |
65 | 房屋土地类 | 阅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