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 | 0136 | 市公安局负责。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 |
33 | 售货亭 | 0137 | 中心区由市城管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洁净、美观、无破损。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 |
34 | 治安
岗亭 | 0138 | 中心区、魏都区由市公安局负责;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35 | 道路交通类 | 停车场 | 0201 | 市公安局负责。 | 可正常使用。 | 一般应在7天内解决。 |
36 | 公交
站亭 | 0203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 结构件无缺失、损坏,整洁美观。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 |
37 | 出租车站牌 | 0204 | 市公安局负责。 | 标志标牌完好,无歪斜字体、无剥落、缺损。 |
38 | 道路交通类 | 过街
天桥 | 0205 | 中心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排水设施畅通,无灯具损坏,梯道、坡道、扶手、通行标志完好。桥面砖、踏步板平整、无缺损、无剥落。防滑条平整无翘起。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5天内解决。 |
39 | 地下
通道 | 020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负责各自管辖的此类部件。 |
40 | 跨河桥 | 0208 | 中心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南湖游园观景桥由市水利局负责。 | 设施完备、整洁、无安全隐患。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0天内解决。 |
41 | 交通
标志牌 | 0209 | 中心区、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和东城区由市公安局负责;环城路、快速通道上的公路标志牌和市区内的公交站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许昌县城区由许昌县政府负责。 | 标志标牌完好无倾斜,字体无剥落缺损。 | 一般性维修的8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天内解决(每10天清洁一次) 。 |
42 | 交通
信号灯 | 0210 | 中心区、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和东城区由市公安局负责;许昌县城区由许昌县政府负责。 | 运行正常、外观整洁。 | 一般性维修的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 |
43 | 交通
护栏 | 0211 | 护栏设施设置规范,无缺失、损坏,无歪斜,无严重锈蚀。 | 一般性维修的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工程性措施的7天内解决(每10天清洁一次)。 |
44 | 路名牌 | 0213 | 中心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城区属地管理。 | 无缺失、损坏,标识准确,设置稳固。 | 一般应在3天内解决(每10天清洁一次)。 |
45 | 交通信号设施 | 0214 | 中心区、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和东城区由市公安局负责;许昌县城区由许昌县政府负责。 | 结构件无缺失、损坏,整洁美观。 | 一般性维修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工程性维护措施的7天内解决。 |
46 | 道路信息显示屏 | 0215 | 市公安局负责。 | 运行正常、外观整洁。 | 不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须采取施工性措施5天内解决。 |
47 |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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