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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力度,加强与发改(物价)、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同时,要以商业诚信为重点,开展诚信兴商宣传,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促进企业以良好的购物环境、优质的服务态度展现商贸行业的风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四、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市场稳定繁荣
  攀枝花、泸州、宜宾、凉山、甘孜州等有灾情的市(州)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猪肉、蔬菜、禽蛋奶、粮油、水果和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品投放量,保障灾区市场供应丰富,价格稳定。继续加强对灾区主副食品市场运行监测,强化信息引导功能,保障灾区市场运行平稳。加强对灾区应急物资储备的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质量管理,保障各地储备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安全可靠,确保在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时能及时调运应急物资。
  五、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城乡消费
  各地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流通企业抓住“五·一”旺销时段,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消费。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需求和特点,积极组织名、优、特、新商品上市,采取各类促销形式,营造节日市场氛围,扩大商品销售。要指导餐饮企业强化服务,积极推出适合“五·一”市场消费的特色美食,引导和扩大餐饮消费。高度关注农村消费市场,通过企业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适合农村消费的名优商品上市。大力组织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积极扩大农村消费。
  六、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分析
  各地商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制度,全面、准确地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深入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商品供求情况。灾区商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跟踪灾害发生过程,了解受灾情况,预测市场发展趋势,为应急商品调度和防灾抗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按照商务部要求,请各地商务局迅速摸清当地猪肉、糖、小包装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品种和数量,并于4月26日上午12:00前将调查情况报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人:钟 明 龙 涛
  电 话:028-83220950,8322361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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