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商机发〔2010〕35号)
各市(州)商务局:
近期,受川南、攀西地区旱情及青海玉树县地震影响,市场保供任务紧迫。为保障“五·一”节日期间全省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进一步扩大消费,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愉快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货源,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货源,确保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足、价格稳。要积极引导当地骨干商场、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产地加强产销衔接,拓宽蔬菜、水果供应渠道;组织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市场供应量,确保猪肉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多渠道组织适销对路商品,满足农村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地方储备商品和“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检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针对各地消费需求和市场状况,加强对猪肉、蔬菜、禽蛋奶和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制定有力的保供措施。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问题,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渠道畅通。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流通领域生产安全
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节前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对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检查,防止出现跨塌等事故,确保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安全。
三、大力整治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