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已被: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3日)调整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产品目录的通知
(琼农字〔2010〕79号)
各市、县、自治县、省农垦总局农机、财政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我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让补贴政策更好地惠及农民,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的《海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已经农业部、财政部审核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2010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水稻机动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的累加补贴以及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中的小型柴油机、轮式拖拉机、农用挂车的购置补贴。
附件:1.海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略)
3. 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有关申请表、协议书等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益,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和设施农业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田间机械作业和设施农业、养殖业、农产品冷藏、加工、农村沼气等现代农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瓜菜、水果、畜牧、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特色的大棚设施农业以及农产品冷藏、加工、沼气等关键环节倾斜,向瓜菜主产县(市)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三)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四)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覆盖全省各市县及农垦系统。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结合2009年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各市县、农垦系统资金控制规模(具体安排参见海南省2010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计划额度安排表)。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农业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情况,对各市县补贴资金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农垦系统补贴资金按照中央确定的规模予以安排。具体的补贴农场名单和资金分配额度由省农垦总局与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协商确定,纳入本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市县属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市县补贴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市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根据区域发展的不同特点和补贴资金规模,201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1、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急需的大棚设施、喷滴灌设备、瓜菜生产机械等设施农业装备;2、提高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动力机械及其配套农具;3、冷藏保鲜等农产品加工机械;4、畜牧养殖以及沼气循环利用机械。其中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挖掘机械)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市县补贴资金规模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