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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九江市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是充分利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成果,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摸清“十一五”末污染源情况,为合理确定“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基数,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奠定基础。
  二、组织和实施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更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天锡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曹俊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照华 市环保局局长
  余明义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杨小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卢克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小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钱晓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郑 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 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时小波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市环保局负责拟定全市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普查动态更新技术培训,搞好动态调查更新调查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工业源、生活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会同市建设局开展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动态更新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生活源和农业源有关测算参数;市农业局负责全省农业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汇总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动态更新调查经费安排和拨付,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在用机动车保有量及分类信息;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分类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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