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1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杭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杭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为切实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及治理情况
2009年,我市年降雨量接近常年,但降雨分布极不均匀,2月份出现了罕见的冬季连阴雨天气,梅雨期降雨偏少,7月下旬至8月上中旬出现罕见的连阴雨和暴雨天气,11月份降雨明显偏多。受低温阴雨和暴雨天气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去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起数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并造成本世纪以来我市最严重的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全市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43起,导致13人死亡、4人受伤和416.85万元的经济损失。面对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灾情、险情,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共成功避灾13次,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2009年全市共完成89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人员搬迁避让及应急排险,使1588人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存在一定危害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816处,威胁12500多人的生命安全和5.7亿元的财产安全。
二、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