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省厅制定了《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14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 “三项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活动组织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负综合监管责任,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交通运输企业要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行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