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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提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提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鲁经信函字[2010]82号)


各市物流工作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鲁政发〔2009〕61号)精神,省政府近期将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近期省经信委将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支持方向

  在钢铁、冶金、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化工、建材、电子信息、医药等产业中,选择若干制造企业,采用RFID、条码识别、电子数据交换、传感网络技术、物流可视化跟踪等新技术,应用自动分拣系统、RF手持终端、立体仓库等现代物流设施设备和先进的物流管理方法对物流供应链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重点项目开展示范工程。从促进制造企业物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出发,积极推动制造企业实施物流流程再造,将分散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物流信息等资源进行内部整合,通过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的物流信息共享和标准化对接,促进物流业务外包。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推荐方式进行,请各市结合省经信委今年1月份下发的《关于调查上报重点物流企业情况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10]11号),要求各市调查上报的“两业”联动发展重点项目中筛选符合本通知支持方向的项目,并充分考虑各市产业结构和物流发展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市地推荐2-3项。推荐项目应按照编制规范要求编写实施方案,各市要提出推荐意见,对推荐项目进行简单介绍和说明。

  三、项目方案的编制规范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的隶属部门、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企业物流中心或物流综合管理部门建设情况,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

  3、项目实施的原则、思路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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