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民监发〔2010〕3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和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现将《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的这一中心任务,着眼建设现代民政的发展大局,着眼构建民政反腐倡廉的惩防体系,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今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重点部门群众信访投诉明显减少;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到位,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优化民政服务和发展环境
要继续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现代民政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优化民政服务和发展环境。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过错追究,切实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不到位、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效率低等问题,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和办事的效率和质量,实实在在地为全市大局服务,为民政发展服务,为保障对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