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食安委〔2010〕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青岛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青岛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精神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工作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围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快建立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质量稳步提高,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在监督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等3个指标上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重点就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