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的通知
(豫政办〔2010〕36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规划起草班子,按照分工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省内外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并注意搞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快工作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原则上在201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各项规划草案并报省“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
一、总体规划1项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区域规划1项
中原城市群“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行业综合规划11项
(一)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河南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规划(省科技厅牵头负责,已完成)。
(四)河南省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五)河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林业厅牵头负责)。
(六)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七)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八)河南省“十二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九)河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省能源局牵头负责)。
(十)河南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