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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豫政〔2010〕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推进治污减排工作,近年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新增投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建成并实施正常联网监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数额和征收率明显提高,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实现了稳定规范运营。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郑州市政府等50个先进集体和李书旺等10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充分发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附件:1.河南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河南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河南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郑州市政府

  洛阳市政府

  平顶山市政府

  栾川县政府

  柘城县政府

  伊川县政府

  民权县政府

  登封市政府

  兰考县政府

  长垣县政府

  南召县政府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平顶山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辉县市城市管理局

  固始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汝州市建设局

  郑州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郑州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郑州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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