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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石台县人民医院等级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石台县人民医院等级的通知
(卫医秘〔2010〕199号)
池州市卫生局:
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09)版》,经我厅复核审定,现批准石台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希望石台县人民医院继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条件,加强基础建设,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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