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广泛开展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5、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6、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7、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8、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检查考核评议工作。
2、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