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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发[2009]20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如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跨年度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须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自行确定。

  委托评审的受理时间为7月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一般为2009年12月31日,各系列(专业)资历截止时间另有规定且在此时间之前的,从其规定。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各系列(专业)评审组织办事机构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三、各市县、各单位、各系列(专业)在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8]184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因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造成的后果,申报人和材料初审单位要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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