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推进文化广电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文艺创作中心、科技馆、展览馆、电影院、大剧院、群众艺术馆、酒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及北城、南城体育运动健身中心和遵义县、仁怀、赤水体育场馆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各县(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0年,启动遵义广播电视大楼建设;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66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6289座、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0个。
4.大力支持公检法司和国防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争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开工建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戒毒劳教所、遵义网监技侦业务用房、红花岗区公安分局业务用房和市县级司法业务用房等。继续大力支持法院、检察院工作,力争2010年完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市检察院技侦大楼续建工程。加快推进市国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2010年完成军分区行政办公区建设。
5.加快其他民生保障事业建设。大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和农危房改造工程。加快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确保新增城镇就业3.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大学生就业0.9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64万人;完成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2700人,改造农村一级危房1.5万户,实现7万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开工建设遵义市北部城区殡葬一体化工程;全面推进民族、宗教、气象等社会事业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遵义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修编报批及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八大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分别由以下部门负责: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由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⑵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⑷房地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⑸生态环境及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分别由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配合;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建设规划,由市农业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配合;⑺水利建设发展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⑻社会事业建设发展规划,分别由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八大建设”各专项规划,要与《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结合,及时组织编制、评审,并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市“八大建设”规划要求,认真编制好本地区“八大建设”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后报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支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完善“八大建设”规划内容并扎实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