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重点工业项目及“十件实事”中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8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强化工业项目调度,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重点工业项目及“十件实事”中工业园区建设任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企稳回升,扩大内需政策继续实施,我市重点工业项目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但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保持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度增大。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树立“项目经济”理念,充分认识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是抢抓机遇、拉动投资的主要载体,是培育支柱产业、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给予重点支持和重点倾斜,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项目调度
根据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2010年度重点工业项目(不含预备项目)共57项、总投资698.1亿元,已完成投资296.97 亿元,2010年计划投资124.41亿元。其中收尾项目13项,续建项目23项,新开工项目21项,预备项目13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要认真按照《遵义市2010年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遵义市2010年“十件实事”工业园区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附件2)明确的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项目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力争超额完成投资计划。
为加强重点工业项目调度,市政府实行目标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凡纳入全市重点的工业项目(含工业园区建设,下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市政府对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季度考核,并纳入年度单位目标考核。二是建立重点工业项目月调度制度,市工业能源委、市发改委每月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应由市级解决的问题。各县、区(市)政府对辖区内的重点工业项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工业能源委、市发改委、市供电局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于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