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涉及到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旗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资金筹集、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嘎查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农牧民积极开展好此项工作。行署已成立全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财政局,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旗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二)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原原本本交代给群众,激发农牧民参与农村牧区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农牧民出资出劳兴办嘎查村内生产生活公益事业。要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扩大筹资筹劳范围和渠道。同时,要加强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干部的培训,使其懂得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促进一事一议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当前,我盟嘎查村级公益事业还很薄弱,需要兴办的事业很多,难以在短期内全部解决。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太仆寺旗和东乌旗作为自治区重点推进旗县,要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加大督导力度,顺利推进工作。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会随之出现,盟旗两级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坚持分类指导,正确处理政府资金奖补与农牧民筹资筹劳、农牧民建设积极性与减轻农牧民负担以及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与设施管护的关系,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奖补工作规范运行。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实施。其中,重点推进旗县的实施细则要上报自治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