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建立培训制度。以转变农牧民择业观念和提高农牧民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农村牧区各类培训资源,根据农民、牧民的不同特点和农闲、牧闲的不同时节,积极探索建立就业培训制度,适时举办各类各层次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盟扶贫、劳动就业、农牧业等部门要整合培训项目和资金,集中精力抓好以返乡高中生为重点的青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加大返乡高中生就业培训力度,全面推行免费培训,尽最大努力让返乡高中生能够在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要根据各地劳动力市场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教什么”,引导农牧民选好培训专业,并以提高就业率作为根本目标,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旗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和提高培训标准,完善培训模式,集中力量抓好青壮年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准确掌握有转移意向农牧民情况,抓好思想动员、教育引导,切实做好农牧民的转移就业组织工作。要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制度,促进师资力量整合、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后就业率提高。
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旗县市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当前就业政策措施的调研,完善更加有利于农牧民转移就业的更加具体更加适用的政策措施。盟内工业项目必须招录一定比例的当地农牧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和新增公益性岗位,尽量安排当地农牧民工。进一步加强创业基金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农牧民转移创业,并在选择项目、资金信贷、场地安排、工商注册、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扶持。
优化和创新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盟旗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人口转移工作机制,健全人口转移服务四级网络,充分发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服务机构和嘎查村协理员作用,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着手建立健全农牧民培训就业档案,加强培训后的动态管理和就业跟踪服务。
规范和严格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年的农村牧区常住人口普查工作。重视和加强宣传引导。要善于运用农牧民身边的转移就业创业典型,说服和感染农牧民,重点解决农牧民择业观念问题。通过新闻宣传、典型示范,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工作,促进农牧民进一步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树立敢于离土离乡、自主创业新观念,使转移就业创业成为农牧民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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