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妇联关于表彰宁波市妇联系统2009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波市妇联关于表彰宁波市妇联系统2009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9年,各级妇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妇女工作实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编报信息,较好地发挥了信息为领导决策和为妇女发展服务的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妇联根据《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考核意见》(甬妇〔2007〕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考核排名工作,决定授予奉化市妇联等11个单位2009年度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盛贞贞等6名同志2009年度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信息工作中开创新的业绩。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党委、政府和妇女工作决策服务,向全社会宣传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进一步在健全网络、完善机制、优化队伍、提高信息报送水平上下工夫,推动全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09年度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2009年度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宁波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特等奖: 奉化市妇联

  一等奖: 鄞州区妇联

  余姚市妇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