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林)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民信箱发展和应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充分调动信息员、管理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农民信箱各项功能和作用,根据省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农民信箱工作实际,特制订《2010年度宁波市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度宁波市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度宁波市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信息服务和浙江农民信箱应用推广工作,更好地发挥农民信箱的作用,加快全市农业信息化进程,特制定2010年度宁波市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林)局。
二、考核内容
(一)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民信箱系统“三录一库”(即:农业主体通讯录、农技人员通讯录、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 ,培训乡镇、村信息员和示范户等应用主体。
(二)农民信箱系统农产品营销服务。加强农民信箱买卖信息网上农博会等电子商务应用和推广,鼓励企业网上设摊、发布买卖信息,继续做好“每日一助”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农民信箱供求专场活动。
(三)万村联网工程建设。发展乡镇、村(社区) 万村联网子网站,加强站点质量建设,指导村信息发布,清理一批全年没有信息发布的“空白”站点。
(四)农民信箱日常信息管理和维护。积极发布公共信息,加强农业信息审核。
(五)日常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认真报送农民信箱包括每日一助、网上农博会和万村联网应用示范典型宣传,成效统计,图片收集,“每日一助”服务档案和年终工作总结等。
(六)其他工作。完成突击性农业信息工作和创新情况。
三、考核记分(基础分100分,加分25分)
(一)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基础分30分、加分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