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思明区完善山地公园建设,结合旧城改造推进社区公园建设;湖里区继续完善仙岳公园、湖里公园、薛岭山公园建设外,结合社区和旧村改造建设社区公园;集美区启动建设宁宝公园、北部新城区中央公园,开展北部郊野公园(天马山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海沧区积极推进大屏山山地公园建设,完善海沧湾公园及市民广场公园建设;同安区新建凤岗公园,续建颂园,改造双溪公园,推动西山、梅山等山地公园建设;翔安区建设翔安隧道隧顶公园、汇景新城社区公园,启动后山岩山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完善“森林人家”等郊野公园建设。
2.道路绿地建设92公顷。主要项目有环东海域片区C地块道路配套绿化、文兴路(县黄路-双涵北路)、集美北大道(中州路-天马山路)、翔安大道二期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岛内的仙岳路东段、环岛干道、成功大道等三条主干道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岛外火炬(翔安)产业区下潭尾北片区环境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内安路、乐安路、黎安路、塔埔路和窗东路等主干道及两侧规划绿化带,以及“绿包村”道路绿化等。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项目有:集美区北部新城区横二路、纵一路、侨英路、乐天路、文华路北段及文滨路西段;海沧区中浦路、东兴路、兴业路等市政道路绿地;同安区同安工业园内道路等。
3.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114公顷。重点是在建的五缘湾片区、观音山片区、湖边水库片区、环东海域片区、杏林湾片区以及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的工业园区等配套绿化建设。
4.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264公顷。防护绿地建设重点是:厦门(新)站片区铁路南侧防护绿地,环东海域防护林带,杏林湾海岸防风林带。风景林地建设主要是同安的大轮山、梅山、西山,集美的天马山,海沧的京口岩山、蔡尖尾山、大平山,翔安的香山、后山岩等。继续搞好岛内林相改造的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
5.生产绿地40公顷。为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大规格绿化苗木的需求,计划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建设苗木基地,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公路局分别建设,争取年内建成40公顷。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造林绿化工作
2010年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10073亩,其中集美区2200亩,海沧区1388亩,同安区3300亩,翔安区3185亩。工程建设总投资1599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61万元,各区配套53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社区,后溪镇英村村、岩内村、许庄村、黄地村、新村村,第二农场,灌口镇东辉村、田头村;海沧区蔡尖尾山、太平山、慈济东宫;同安区竹坝农场,凤南农场,五显镇安炉村,新民镇虎头山、蔡宅村,莲花镇云埔村、莲花村、内田村,小坪林场,祥溪林场;翔安区新圩镇金柄村、古宅村,大帽山农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绿化宣传活动力度,完善和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
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目标,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工作。要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大兴爱绿、植绿、护绿的新风尚。通过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年度绿化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今年有关绿化的绩效考核项目除新增绿地完成指标外,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地的日常考评成绩等项目也列入考核项目。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建设项目及管护责任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二)进一步丰富新形势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的义务植树活动,要充分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以新理念、新办法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在实现形式上求突破、求发展。
完善义务植树基地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切实提高绿化成效。除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相关劳动外,还应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适龄公民以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社区绿地养护、绿化宣传、农村房前屋后植树、培育苗木或花卉、林木管护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使更多的适龄公民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增进群众参与绿化建设的责任感、荣誉感和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