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国税办〔2010〕2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
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准确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更好地服务安徽经济发展,省局决定,在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面向全省国税干部和纳税人举办“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
一、 活动组织
此次征文活动由省局主办,具体由纳税服务处牵头,办公室、网站办、机关党办、教育处、监察室及税科所配合实施。
二、 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在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征集文稿,至5月20日截止征稿。自4月份开始,应征文稿将择优在省局内外网站和《中国税务-安徽版》陆续刊登。
三、征文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笔流畅;
2.作品体裁不限,但要切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内容真实,并具有现实意义;
3.作品要求原创且未参加税务系统组织的其他征文活动,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奖励办法
征文结束后,省局纳税服务处将会同办公室、网站办、机关党办、教育处、监察室及税科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从征文稿件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若干名。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投稿须知
1. 纸质稿件请发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永红路11号安徽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收),邮编:230061,信封请注明“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字样。
电子稿件请传至省局FTP/CENTER/纳税服务处/“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文件夹,或发送至省局纳税服务处电子邮箱ahgsnsfw12366@163.com,标题请注明“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