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联审联批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有关事项审批,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确保计划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现将纳入2010年联审联批范围的908个重大项目(含302个省重点项目和606个转型升级“双千工程”计划开工项目)的审批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联审联批工作责任制。坚持实行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项目审批权限,认真开展审批工作,确保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的审批任务5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计划开工项目的审批任务10月底前完成。省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对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有关审批机关,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应由本级负责的各种审批(审查)任务、上报应由上级审批事项的审查意见进行监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归口组织细化每月应完成联审联批项目的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落实。细化的节点计划务于4月10日前送省联审联批办,同时要加强对口指导下级机关按要求开展审批工作,需要国家审批的事项,要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赴京坐催。各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权限内各种事项的审批(审查)和上报任务,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提出审批申请。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责任,把各项审批(审查)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市、县级政府和各级审批机关的主要领导是联审联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审批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要切实转变作风,简化程序,下放权限,提高效率。
二、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豫政办[2009]96号文件要求,定期召开本级联审联批联席会议,主要听取有关审批机关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联审联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要工作。各级联审联批办公室原则上要每周召开一至两次工作例会,通报交流有关审批情况,研究解决联审联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个月听取一次全省联审联批工作汇报,对工作完成好的市、县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完成差的进行批评,并责成其主管领导表态发言,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