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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一季度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一季度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安排,现将三月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3月底,178个产业集聚区编制完成发展规划,175个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进入审批程序;175个产业集聚区完成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36个通过专家技术审查;150个产业集聚区完成规划环评,124个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

  二、产业集聚区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各市上报的数据统计,三月份,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276.3亿元,比二月份增加105.4亿元,环比增长61.6%,其中基础设施完成投资59.9亿元、标准化厂房完成投资15.6亿元、工业项目投资完成199亿元,环比分别增长85%、40.6%和60.3%。在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新开工项目389个、投产项目152个。新安县、沁阳市、浚县等26个产业集聚区当月完成投资超过3亿元。

  一季度,全省产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671.4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37亿元、标准化厂房完成投资41.2亿元、工业项目完成投资479亿元,新开工项目896个、投产项目413个、在建项目2697个。其中,鹤壁、洛阳、安阳、焦作、漯河等5市产业集聚区平均完成投资超过5亿元,林州市、鹤壁金山、宜阳县等11个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超过10亿元,洛阳市伊洛、内黄县、郸城县等8个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完成投资超过3亿元。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为加快产业集聚区的建设,3月份,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34号)、《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0]35号)和《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办法》(豫政办[2010]33号),在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十个方面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年度重点任务。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环保厅、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2010年工作方案,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财政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省国土厅制定了《服务五大工程和七大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省人保厅制定了《关于在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总体看,今年一季度我省产业集聚区项目开工数、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投资大幅增长,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实现了良好开局。但应该看到,各地进度还很不平衡,部分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偏少,整体进度较慢,与实现全年投资翻番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目前,新蔡县、平顶山化工等14个产业集聚区投资尚不足5000万元,登封市产业集聚区、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园区和豫东物流产业集聚区甚至没有项目投资。

  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是今年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和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和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内涵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在政策落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保持项目投资和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促进和带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二季度任务目标,落实好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业务指导,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1-3月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汇总表

  2、1-3月完成投资总额和基础设施投资前30位产业集聚区

  3、1-3月完成投资总额和基础设施投资后30位产业集聚区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1-3月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汇总表

序号

地市

产业

集聚区

数量

1-3月份累计完成投资(亿元)

总投资

基础设施

工业项目

总额

平均额

总额

平均额

总额

平均额

全省

180

671.4

3.7

137

0.2

479

3.5

1

鹤壁

4

32.8

8.2

9.2

0.3

21.1

2.3

2

洛阳

17

118.1

7.0

24.5

0.2

85.5

3.5

3

安阳

9

55.9

6.2

14.7

0.3

36.7

2.5

4

焦作

9

53.8

6.0

7.9

0.2

43.8

5.5

5

漯河

6

29.8

5.0

3.4

0.1

24.6

7.2

6

开封

8

34.6

4.3

7.6

0.2

23.0

3.0

7

许昌

8

33.9

4.2

5.2

0.2

25.6

4.9

8

三门峡

7

27.2

3.9

5.5

0.2

20.0

3.6

9

周口

11

39.6

3.6

12.8

0.3

20.7

1.6

10

郑州

15

48.0

3.2

4.0

0.1

35.0

8.8

11

新乡

13

38.6

3.0

8.6

0.2

27.9

3.2

12

南阳

14

38.2

2.7

6.7

0.2

29.1

4.3

13

平顶山

10

25.0

2.5

4.2

0.2

19.0

4.5

14

商丘

11

25.5

2.3

5.3

0.2

18.4

3.5

15

信阳

15

30.4

2.0

6.2

0.2

23.1

3.7

16

驻马店

12

23.1

1.9

6.3

0.3

14.5

2.3

17

濮阳

8

14.1

1.8

4.2

0.3

9.0

2.1

18

济源

3

2.7

0.9

0.6

0.2

1.9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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