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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支持银行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组建一家省级法人银行。积极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发展并择机上市。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各市、县政府应通过划拨优质资产、增加地方注资等方式支持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独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在小企业密集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或将现有具备条件的支行改建为中小企业专业支行。

  (六)支持证券期货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支持省内证券公司不断提高资本实力,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中介服务能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证券公司成为治理有效、风险可控、资本充足、诚信合规、专业精湛、服务优良的现代金融企业。积极支持全省证券期货机构新设网点并合理布局,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积极引导辖区期货机构增资扩股,扩大资本实力,规范发展,做优做强。积极培育证券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水平。

  (七)加快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积极与保险公司总部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化保险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农村业务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对县域乡镇保险机构提供扶持,促进保险机构下乡。适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棉花、生猪等新型涉农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防范体系和农业再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和科技保险,着力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广度和深度。

  (八)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加大全省上市和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发掘力度,切实做好后备企业培育指导工作。在企业改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用地、奖励机制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快全省企业上市和债券融资步伐。支持引导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不断扩大再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全省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优化投融资结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工作,开拓中小企业共同利用资本市场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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