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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

  2.2.2检查机构负责对临床检查结果异常的检查对象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如检查机构不能满足设备要求,则需将受检对象转至指定的县及以上诊断治疗机构进行检查。超声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及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诊断治疗机构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2.2.3诊断治疗机构负责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女提供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检查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检查机构负责将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2.4检查机构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检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的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检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月筛查数据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区县妇幼保健院。区县妇幼保健院每月6日前将全区上月汇总数据上报至北京妇幼保健院;当年检查工作完成后,于次月底前上报辖区全年汇总数据报表。北京妇幼保健院于每月9日前向北京市实施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小组上报项目区县月汇总报表。
  (六)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两癌检查工作质量,规范两癌检查技术标准,将对所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机构开展市区两级质控工作。
  1.全市统一制定检查工作技术手册,规范服务流程。
  2.统一培训从事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宫颈细胞学阅片及乳腺超声人员需经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市区两级专家定期对各检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
  4.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5.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的比例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检查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阴道镜检查质控:观察医生的操作、临床处理及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组织病理学质控:专家复核近3个月两癌检查全部的组织病理切片。
  乳腺临床检查质控: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乳腺B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钼钯检查质控: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钼钯片进行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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