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建建[2010]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现将《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附件: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法为手段,强化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不断拓展保证安全生产的思路举措,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树立社会质量和安全观,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质量安全目标
根据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2010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全省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4、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5、“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比上年明显增加,“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力争不少于在建工程总量的30%,其余设区市不少于15%; 6、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省确保2个项目,争取3 个项目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至少各一个工程申报鲁班奖,其余设区市积极创建鲁班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