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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济南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济南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济食药监〔2010〕15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考核工作的意见》(鲁食药监械〔201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务求实效、提升效能”的原则,根据依法行政、规范生产、高效执法的要求,按照“抓规范、抓整治、抓队伍”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分级监管和风险监管相结合;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相结合;问题整改和跟踪检查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重点
  重点企业:
  (1)国家局省局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济南市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3)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等级或信用评级为C级的企业;
  (4)上年度国家、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中,产品不合格或发生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企业;
  (5)上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
  重点环节:
  (1)主要原材料采购控制情况;
  (2)主要质量控制点工序控制情况;
  (3)净化车间环境控制情况;
  (4)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检验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完整、检验报告书是否规范等情况;
  (5)产品外包装标识(铭牌)、说明书规范性;
  (6)对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企业原材料使用管理规范性、废料的处理情况、生产销售记录的符合性及产品说明书及标识信息等方面问题;
  (7)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灭菌能力、无菌检验能力以及灭菌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重点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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