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安监发〔2010〕22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管理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监管系统应用,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一)拓展监管系统功能。以“淄博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拓展应用为工作重点,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登入监管系统,掌握辖区内的安监工作状态,指导日常工作;二是各级安监部门、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对监管系统中的相关内容提出改进意见,拓展监管系统功能,使之更加便捷、实用;三是年内将监管系统与省局系统进行信息衔接,实现省、市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对各级安监部门监管系统的整合要求。
  (二)抓好信息录入和审查工作。按照《淄博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信息录入和审查应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现象。一是各级安监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二是各级安监部门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工作,认真落实监管系统填报内容审查制度,提高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质量;三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培训制度,规范企业填报人员行为,解决自查不实、排查不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一)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省局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一是市、区县、乡镇安监部门要在年内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分别修订各级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相关应急预案;二是2010年完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其它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陶瓷、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登记工作,2011年6底前完成全市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修订后,力求更加科学、使用,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工作程序另行通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