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围绕大局中心,深化服务理念,主动服务,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端着,周到服务,能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热情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番话语解惑”;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诚信服务;工作作风严谨,不迟到不早退,办事认真负责,原则性强;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服务对象公众评议的满意率高。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建廉洁型机关
经常性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廉政典型教育、廉洁勤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政教育扎实有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各项廉政监督制度完善;大力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对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强化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无吃拿卡要行为;强化廉政意识,加强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管督廉、惩纠促廉、激励助廉,反腐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处室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五)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创建和谐型机关
处室内部分工合理,协作配合好,工作效率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处室负责人能够容人、容事、容纳不同意见,同事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成员之间经常沟通,能做到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内部团结稳定,没有扯皮吵架等现象;注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家庭关系和美,邻里关系和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室,不能参加当年度文明处(科)室的评选:
1、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2、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4、有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的;5、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现象的;6、有其他重大问题发生的。
三、评比程序
(一)考核方式
文明处室的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分占60%,民主评议占30%,领导评价占10%)。根据考核标准及厅机关文明建设的实际,考核方式采取自查自评、领导评价、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程序
1、制定规划。文明处室要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规划报厅直机关党委。创建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