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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升钟水库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升钟水库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0〕33号)


阆中市、南部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升钟水库防汛减灾工作,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和西河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近年来,升钟库区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汛期降雨非常集中,高强度暴雨导致洪灾频繁发生。升钟水库是西河上的防汛控制性工程,当水库遇到超标准洪水时,为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必须开闸泄洪,最大下泄洪水量达10020m3/s。目前,西河下游河道的泄洪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升钟水库非常情况下的行洪要求,大坝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南部县、阆中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防汛办、升管局、水文局等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升钟水库防汛的严峻形势,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升钟水库及库区,特别是大坝下游的防汛减灾工作。
  二、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升钟水库建成后,由于水库大坝下游的西河河道未进行整治,加之沿河农民在行洪河道内筑埂修路、架桥、养鱼、开垦种植等,致使原有河道断面变窄,河道安全泄洪量不断减少。1988年水库开2孔闸门泄洪,流量1400 m3/s(小于坝址处5年一遇设计洪水量1830 m3/s),下游是安全的;而现在开1孔闸门泄洪,流量700 m3/s,有的河段就无法承受。特别是南部县升钟镇11村、12村和万年镇朝阳村、龙珠村村民自建的桥梁防汛标准非常低,只要水库开闸溢洪,大桥就会阻水影响泄洪,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升钟水库现有18处“库中库”(其中南部16处、剑阁县2处)的大坝均未经过设计,全为乱石土坝,对水库洪水调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库区部分农村房屋建设高程太低,如南部县西河乡的移民新村点房屋高程最低为428.43米,低于汛末超蓄水位428.8米,严重影响水库洪水调度。
  为了确保升钟水库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部县、阆中市人民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升钟水库大坝下游行洪河道的整治,尽快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增大河道安全泄洪量,提高河道设防标准,在20年一遇的行洪线以下,禁止修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要对库区尤其是大坝下游的桥梁、码头、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防汛论证分析和检测,对不能满足水库防汛要求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搬迁或加固、防护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要坚决取缔在行洪河道内拦河养鱼、网箱养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逐步取消库区内的“库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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