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整体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工作要求。只有强化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才能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创建卫生应急示范旗县(市、区)活动就是紧紧围绕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从组织体系、预案制度、决策指挥、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宣传、社会动员、沟通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旗县(市、区)的卫生应急管理。各盟市要以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旗县(市、区)活动作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抓手,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整合基层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提高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创建卫生应急示范旗县(市、区)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盟市卫生局要在本辖区内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推广,带动本辖区其它旗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各旗县卫生局要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创建工作,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快建设进度。有条件的盟市卫生局要按照试行标准进行自评,将辖区内自评合格的旗县(市、区)报卫生厅,卫生厅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考评组到现场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综合示范旗县(市、区)”的称号。按照全区医改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卫生厅重点联系赤峰市宁城县。赤峰市和宁城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6月底之前完成创建卫生应急示范旗县(市、区)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达到建设标准。卫生厅拟于7月份在赤峰市宁城县召开卫生应急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各地创建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力争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卫生应急示范旗县(市、区)建设工作。
联 系 人:孟 蕾
联系电话:0471-694468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综合示范旗县(市、区)建设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