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有为青年、青年贴心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内卫团委字〔2010〕3号)
厅直属各团委、总支、支部:
现将共青团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有为青年、青年贴心人表彰活动的通知》(内直团工字〔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团组织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申报推荐人选,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在进行充分酝酿推荐评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要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推荐。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及事迹材料,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7日。各单位按时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400字以内)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卫生厅团委,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