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成本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价成[2010]113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现将2010年全省成本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2010年全省成本工作要点
2010年成本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成本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价格中心工作,夯实农产品成本调查基础,规范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成本调查与监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决策和价格调控监管,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一)切实做好农产品成本常规、专项、直报、预测和应急调查工作
积极开展农调户走访调研活动,加强对农调户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数据审核和调查情况综合分析,省、市、县三级在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前,要进行认真甄别、分析和汇总,加强对农产品成本构成和成本水平变化规律的研究,密切关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走势,及时掌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农产品成本的影响,深入开展调查情况综合分析,为国家制定惠农、强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农本调查汇总软件功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积极发挥农本网络优势服务于“三农”
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地方特色、有一定市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名、优、特、新农产品进行成本调查,分析其发展前景,引导农民发展高优农业;加强对规模农业生产成本的调查,适当增加规模调查户数量,分析确定规模经营的合理区间,引导规模农业发展。
二、稳步推进成本监审工作
(三)修订我省成本监审目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0〕345号),对我省现行的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修订。
(四)研究制定相关项目成本监审办法
重点抓好发电、旅游和经济适用住房三个项目成本监审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实施此类项目成本监审提供技术和制度依据。
(五)认真抓好资源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重点抓好趸售县电网电价、居民销售电价、城市供水水价、LNG价格、旅游门票价格调整等资源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提高监审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