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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工程活动的通知


  三、时间步骤

  省交通运输厅“法律进机关”工程从 2009 年 7 月开始,至 2009 年 12 月结束。

  (一)准备阶段(7 月10-31日) 。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省港航管理局、交通运输工会要按省厅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并于7 月20 日前将方案与学习计划报厅机关党委。

  准备学习资料,广泛发动宣传。各活动单位按学习内容准备相关的学习资料,为便于个人自学,《公务员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书籍要能保证每人一册。要以挂横幅、出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8 月-11 月)。各活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把法律学习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项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抓实。“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期间,各活动单位理论中心组至少要组织 2 次法律学习。法律学习要设定专题,明确内容,有交流、有记录。其中至少有1次《公务员法》的学习内容。

  2、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学习活动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根据自我工作特点,搞好工作安排,挤出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主要以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学习教材,以本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辅助教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讲座。一是省港航管理局必须在11 月底前,对本单位公务员进行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交通运输工会公务员参加),力争培训率达 95%以上。二是厅机关由法规处组织一次厅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工程中的作用,邀请授课讲师以法制讲座的形式指导、帮助领导干部、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厅机关、省港航管理局、交通运输工会公务员统一于8月、9月各举办一次学法用法专题讲座。8月份专题讲座由省港航管理局负责组织,9月份专题讲座由交通运输工会负责组织。四是各活动单位于10月份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提高学习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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