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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推广聘用农机安全协管员的经验,明确镇、村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今年5月定为“培训月”,正式启动对新进的农机监理人员和监理所站长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6月份开展“三员”(即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培训、考试,确保持证上岗。鼓励、支持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9月份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和我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4月定为“业务规范月”,重点检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规范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工作;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改装加胎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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